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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提示:越南、印度尼西亚、南非、韩国、墨西哥、澳大利亚贸易救济案件2025-2.24
来源: | 作者:商务协会 | 发布时间: 410天前 | 7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越南对华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二、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瓷砖实施保障措施

三、南非对涉华扁轧制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四、韩国对华石油树脂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五、墨西哥对华硫酸铵启动反倾销调查

六、澳大利亚发布对华盘条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一、越南对华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2025年2月1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421/QD-BCT号公告称,应越南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越南语:sản phẩm sợi dài làm từ polyeser)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5402.33.10、5402.33.90、5402.46.10、5402.46.90、5402.47.10和5402.47.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5月19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Bà Trần Hoàng Mai(倾销和补贴调查部,邮箱:maitrh@moit.gov.vn)

2020年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0月13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3.36%~17.45%。2022年12月30日,越南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3年11月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866/QD-BCT号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3.24%~12.39%。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category_id=91b07cf1-3658-4f39-b688-73b9e8ff8a05&id=33c64a5b-9862-4761-b397-283bdc1be532

http://pvtm.gov.vn/data/00195410-a87c-4a80-989d-83a83a4e020d/userfiles/files/QD%20421%20khoi%20xuong%20ar02_ad10.pdf


二、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瓷砖实施保障措施

2025年2月18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PMK14号公告,决定继续对进口瓷砖(印尼语:UBIN KERAMIK)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12.72%、第二年为12.44%。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907.21.91、6907.21.92、6907.21.93、6907.21.94、6907.22.91、6907.22.92、6907.22.93、6907.22.94、6907.23.91、6907.23.92、6907.23.93和6907.23.94。措施自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后生效。

2018年3月29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8年9月19日,印尼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第119/PMK.010/2018号公告称,印尼自2018年10月12日起对进口瓷砖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此后,印尼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1年11月9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4年6月21日,印尼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8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瓷砖作出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2024年8月2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修改对进口瓷砖作出的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结果,修改后的保障措施建议税率为:2024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7日为12.72%、2025年11月18日~2026年11月17日为12.44%。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67bee371-7edb-44f9-8551-43bbac941f4d/2025pmkeuangan014.pdf


三、南非对涉华扁轧制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2月13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但是,初步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为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无论是否成卷,热轧后未进一步加工:包括酸洗和涂油、热轧、未包覆、镀层或涂层(不锈钢和晶粒取向硅电工钢除外)。涉及南非税号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51、7208.52、7225.30和7225.40的项下的产品。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应ArcelorMittal South Africa提出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itac.org.za/upload/document_files/20250220122522_Report-743.pdf


四、韩国对华石油树脂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5年2月21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5-5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石油树脂(Petroleum Resin)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其中,中国大陆税率为4.55%~7.55%,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20日。本案涉及韩国税号3911.10.1000项下的产品,但是软化点超过130℃的C9石油树脂不适用上述临时反倾销税。

2024年8月2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石油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12月19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moef.go.kr/lw/denm/detailTbDenmView.do?menuNo=7090200&searchNttId1=MOSF_000000000072677&searchBbsId1=MOSFBBS_000000000120

https://www.moef.go.kr/com/synap/synapView.do?atchFileId=ATCH_000000000028351&fileSn=1


五、墨西哥对华硫酸铵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2月2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Agrogen,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铵(sulfato de amonio)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3102.21.01。根据墨西哥相关法律规定,墨西哥经济部可以对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之日前90天内已向墨西哥报关的涉案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利益相关方可通过以下网站、电子邮件或前往经济部获取调查问卷。

网址:https://www.gob.mx/se/acciones-y-programas/industria-y-comercio-unidad-de-practicas-comerciales-internacionales-upci

邮箱:upci@economia.gob.mx

墨西哥经济部地址:Calle Pachuca número 189, Colonia Condesa, Demarcación Territorial Cuauhtémoc, Código Postal 06140, en la Ciudad de México.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49669&fecha=20/02/2025#gsc.tab=0


六、澳大利亚发布对华盘条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5年2月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03号公告称,进口自中国的盘条(Rod in Coil)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26年4月22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4月22日前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若在上述期限之前未收到申请,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将于到期后终止。

有关本公告的相关咨询,请登陆www.business.gov.au,致电132846或+61 2 6213 6000(澳大利亚境外)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lientsupport@adcommission.gov.au。

2015年8月1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4月22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反倾销税为37.4%-53.1%。

2020年7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77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InfraBuild(Newcastle)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32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1年4月23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并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的方式计征反倾销税,中国所有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3.1%。热轧螺纹钢筋和不锈钢卷材不适用于本案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3.91.00.44和7227.90.90.02。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5-02/expiry_notice_-_rod_in_coils_-_china_0.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