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智慧城市
探索数据价值
打造智慧城市
探索数据价值
To build wisdom city
To explore the data value
实干兴商
Doing Business
2024年3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35.0%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为电解过程之后未进行热处理的二氧化锰,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820 10 00(TARIC编码为2820 10 00 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23年10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附表:欧盟对华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 英文名 |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 参考中文名 | 反倾销 税率 |
Xiangtan Electrochemical Scientific Ltd. Jingxi Xiangtan Electrochemical Scientific Ltd.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 | 8.6% |
Guangxi Guiliu New Material Co., Ltd. Guangxi Xiatian Manganese Mine Co., LTD. | 广西桂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下田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0% |
Guangxi Daxin Huiyuan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 广西大新汇元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7.1% |
Other cooperating companies listed in Annex | 附件所列其他合作公司(详见原文链接) | 10.1% |
All other companies | 其他公司 | 35.0% |
(编译自:欧盟官方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0844
2024年3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Corrosion Resistant Stee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为17.2%~27.9%,具体税率见下表。本案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ex 7210 41 00、ex 7210 49 00、ex 7210 61 00、ex 7210 69 00、ex 7212 30 00、ex 7212 50 61、ex 7212 50 69、ex 7225 92 00、ex 7225 99 00、ex 7226 99 30和ex 7226 99 70(欧盟TARIC编码为7210 41 00 20、7210 49 00 20、7210 61 00 20、7210 69 00 20、7212 30 00 20、7212 50 61 20、7212 50 69 20、7225 92 00 20、7225 99 00 22、7225 99 00 92、7226 99 30 10和7226 99 70 94)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6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发起反倾销调查。2018年2月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3年2月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英文名 |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参考中文名 | 反倾销税率 |
Hesteel Co., Ltd. Handan Branch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 | 27.8% |
Handan Iron & Steel Group Han-Bao Co., Ltd.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8% |
Hesteel Co., Ltd. Tangshan Branch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 27.8% |
Tangshan Iron & Steel Group High Strength Automotive Strip Co., Ltd. | 唐山钢铁集团高强汽车板有限公司 | 27.8% |
Beijing Shougang Cold Rolling Co., Ltd. |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 | 17.2% |
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and Steel Co., Ltd.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17.2% |
Zhangjiagang Shagang Dongshin Galvanized Steel Sheet Co., Ltd. | 27.9% | |
Zhangjiagang Yangtze River Cold Rolled Sheet Co., Ltd. | 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 | 27.9% |
Other cooperating companies listed in the Annex | 附件所列合作企业,详见原文 | 26.1% |
All other imports originating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其他企业 | 27.9% |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0819
2024年3月15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混凝土钢钉(西班牙语:clavos de acero para concreto,英语:concrete black nail and concrete nai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1%的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7.00.99。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9月26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混凝土钢钉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20396&fecha=15/03/2024#gsc.tab=0
2024年3月18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4-79号公告称,依据企划财政部第1040号令,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日本和芬兰的每平米重量介于55克~110克之间的涂布印刷纸(Coated Printing Paper)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措施自2023年7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4810.13.1000、4810.14.0000、4810.19.1000、4810.19.9000、4810.22.0000和4810.29.0000。
2017年7月10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日本和芬兰的每平米重量介于55克~110克之间的涂布印刷纸进行反倾销调查。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684号令,韩国决定自2018年7月22日起对中国、日本和芬兰的涂布印刷纸征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7月21日。2023年3月21日,韩国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12月21日,韩国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附表:韩国对涉华涂布印刷纸反倾销案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涉案国家 | 生产商/出口商参考中文名(英文名) | 反倾销税 |
中国 | 1.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Shouguang Meilun Paper Co., Ltd)、Nanchang Chenming Paper Co., Ltd及其关联出口商 | 16.23% |
2.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UPM(China) Co., Ltd)及其关联出口商 | 16.23% | |
3.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Gold East Paper (Jiangsu) Co., Ltd)及其关联出口商 | 16.23% | |
其他 | 16.23% | |
日本 | 1.Mitsubishi Paper Mills Ltd及其关联出口商 | 16.23% |
2.Nippon Paper Industries Co., Ltd及其关联出口商 | 16.23% | |
其他 | 16.23% | |
芬兰 | 1.UPM Communication Paper OY及其关联出口商 | 8.22% |
2.Stora Enso Publication Papers OY及其关联出口商 | 12.94% | |
其他 | 12.94% |
(编译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moef.go.kr/lw/pblanc/detailTbPblancView.do?menuNo=7090200&searchNttId1=MOSF_000000000068062&searchBbsId1=MOSFBBS_000000000060
2024年3月1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3/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12月2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印刷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s (PCB))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基于CIF(到岸价)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内地0~75.72%、香港特别行政区30%(征税详情见本案终裁)。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340000项下的产品。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以下印刷电路板:1. 超过6层的印刷电路板;2. 用于移动电话应用的印刷电路板;3. 各种尺寸的填充印刷电路板;4. 嵌埋铜块印刷电路板;5. 嵌体印刷电路板;6. POFV电路板或Via-in-Pad电路板;7. HDI电路板;8. 软硬结合板(Rigid-flex PCBs);9. 封装基板/IC封装基板。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2年12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印制电路行业协会(The Indian Printed Circuit Association (IPC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印刷电路板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2021年6月30日(15个月)以及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2023年12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印刷电路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10036/ENG/Notifications
2024年3月1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6/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12月28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自粘乙烯基(Self- Adhesive Vinyl, SAV)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1865美元/吨(征税详情见本案终裁)。涉案产品为由PVC薄膜制成,PVC薄膜厚度在100微米以上的所有类型自粘乙烯基,且仅卷状进口。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199090、39191000、39199010、39199020、39209919、39206929、39219099项下的产品。以下产品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自粘薄膜如贴纸、胶带、标签、小袋、百折胶(PP)、涤纶树脂(PET)、热塑性聚氨酯橡胶(TPU)、喷墨介质(小于50微米)、平面布景、布料、反光膜、金属化膜、发光膜、硬性软胶(HDPE)、地板标记胶带、亚克力、汽车自贴膜,以及反射膜、防晒膜和玻璃安全膜,以及使用非PVC膜制成的自粘产品,如涤纶树脂、人造革(PU)、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OPP)等。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2年12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ioneer Polyleather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自粘乙烯基启动反倾销调查。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199090项下的产品和39191000、39199010、39199020、39209919、39209959、39209999、39206929、39219099、39269099项下的部分产品。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及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2023年12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10039/ENG/Notifications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Copyright © 2016-2023 绵阳市商务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真诚·专注·务实·进取
0816-2265 227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建设街2号
邮编:621000
E-mail:750536659@qq.com
绵阳市商务协会
绵阳市商务协会其前身是1984年7月成立的绵阳市商业经济学会,2006年4月更名为绵阳市商务学会。2007年根据学会创新发展的需要,经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批准,同意正式更名为绵阳市商务协会,并保留全市商务经济理论研究的学会职能。
绵阳市商务协会主要由绵阳市境内从事商务活动的内贸、外贸、电子商务等商务流通企业及其有关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其他社会团体、个人自愿而结成的行业性和学术性相结合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为绵阳市商务局。
2016年,市商务协会被评定为首批4A级社会组织;2020年再次获得4A等级社会组织。2020年7月,市商务协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绵阳市优秀服务业商(协)会”。
协会宗旨:为会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服务于会员;为主管部门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协助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秩序,充分发挥“政企互动桥梁、素质提升平台、学习交流沙龙”三大作用。
市商务协会目前有10个分支机构,包括:外贸、跨境电商分会、社会酒店行业分会、IT行业分会、美容养生行业分会、电动车行业分会、对外交流合作委员会、名特优品牌商会等,会员单位20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