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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拿大对涉华铜管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8月12日和1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巴西、希腊、韩国以及墨西哥的铜管(Copper Tube)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铜管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7411.10.00.10、7411.10.00.20、7411.10.00.31和7411.10.00.39。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9月19日前提交本次日落复审的调查问卷答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不晚于2025年1月9日前对本次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
2013年5月2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巴西、希腊、韩国和墨西哥的铜管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铜管发起反补贴调查。2013年11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巴西、希腊、韩国和墨西哥的铜管作出反倾销终裁,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铜管作出反补贴终裁。2018年11月20日和21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巴西、希腊、韩国和墨西哥的铜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铜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5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巴西、希腊、韩国和墨西哥的铜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铜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cbsa-asfc.gc.ca/sima-lmsi/er-rre/ct2024/ct2024-ni-eng.html
二、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地毯实施保障措施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年8月1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8月6日,印尼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2024年第49号令,继续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Carpets and Other Textile Floor Coverings)征收为期三年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4年8月20日~2025年8月19日为74,461印尼盾/平方米、2025年8月20日~2026年8月19日为71,058印尼盾/平方米、2026年8月20日~2027年8月19日为67,811印尼盾/平方米。本案涉及印尼税号57项下的产品。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20年6月10日,印尼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1年2月3日,印尼财政部正式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2023年8月18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11月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对该案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10IDN27S2.pdf&Open=True
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铝合金薄板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8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薄板(Alloy Aluminum Sheet)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7年11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薄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8年1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薄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4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薄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5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合金薄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0815_65768.htm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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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商务协会其前身是1984年7月成立的绵阳市商业经济学会,2006年4月更名为绵阳市商务学会。2007年根据学会创新发展的需要,经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批准,同意正式更名为绵阳市商务协会,并保留全市商务经济理论研究的学会职能。
绵阳市商务协会主要由绵阳市境内从事商务活动的内贸、外贸、电子商务等商务流通企业及其有关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其他社会团体、个人自愿而结成的行业性和学术性相结合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为绵阳市商务局。
2016年,市商务协会被评定为首批4A级社会组织;2020年再次获得4A等级社会组织。2020年7月,市商务协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绵阳市优秀服务业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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