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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中马关于“马美对等贸易协议”双边沟通情况;安世中国与闻泰连发声明反击荷方指控;印度出口印度利好!涉及多个行业
来源: | 作者:商务协会 | 发布时间: 130天前 | 4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马关于“马美对等贸易协议”开展双边沟通情况答记者问

问:我们关注到,近日马来西亚贸工部相关负责人来京与商务部就“马美对等贸易协议”有关议题进行双边沟通。能否介绍相关情况?

答:11月25日,商务部相关司局与马来西亚贸工部相关负责人在京就“马美对等贸易协议”相关问题开展双边沟通。

中方表示,乐见马方与其他国家通过商签经贸协议解决分歧。但任何协议不应影响全球贸易发展和区域合作,不得损害中方利益。中方对“马美对等贸易协议”中的部分内容有严正关切。希望马方从本国长远利益出发,充分考虑并妥善处理。

马方就中方关切问题逐项进行了解释澄清,并表示马方珍视中马长期伙伴关系,愿继续深化双方经贸合作。(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2.闻泰科技上诉至荷兰最高法院;安世中国与闻泰连发声明反击荷方指控

2025 年 11 月 28 日,闻泰科技(Wingtech)对外宣布,已就荷兰方面剥夺其对旗下安世半导体(Nexperia)控制权的相关裁决向荷兰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这场围绕芯片企业控制权的争议再度升级,而由此引发的汽车芯片供应短缺问题,仍在持续冲击全球汽车产业。

闻泰科技于 11 月 26 日提交的上诉文件指出,荷兰方面 10 月 1 日的相关裁决在一天内仓促作出,不仅有荷兰政府介入的因素,且法庭采用 “单方审理”(ex parte)模式,未听取闻泰科技的申辩意见,程序上存在不当之处。由于阿姆斯特丹企业法庭本身属于上诉法院,闻泰科技遂直接向荷兰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不过外界预计该最高法院今年不会就此案作出判决。

除此之外,闻泰科技此前也已就荷兰政府的干预行为提起上诉,而荷兰政府虽然在与中方展开建设性会谈后暂停了对安世半导体的干预措施,但仍以“阻止安世半导体前首席执行官将欧洲业务转移至中国”为由保留了 9 月 30 日的初始裁决。中国商务部则明确表示,荷兰的举措并未完全终止干预,未达到中方的要求。

尽管中美荷三国政府已从这场争端中暂时抽身,但安世半导体的控制权之争仍在扰乱企业生产节奏。全球汽车行业表示,安世半导体的芯片短缺问题依旧对车企产能构成威胁。安世半导体的晶圆主要在欧洲生产,此前大部分会运往中国进行封装和分销,如今其欧洲总部以未收到付款为由,停止了对中国的晶圆供应,而安世中国(Nexperia China)则已开启独立运营模式。(来源:合规小叨客)

3.出口印度利好!印度撤销质量控制令,涉及化工、纺织、塑料和金属等多个行业

近日,印度政府部门接连发布通知, 撤销了多达 21 种化学品、聚合物和金属材料的质量控制令(QCO),涉及化工、纺织、塑料和金属等多个行业。此举被业界解读为印度进口监管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这表明印度正在向海外企业开放市场,朝着行业自由化和减少监管的方向迈出重大一步。

📌 首次撤销:14 种化学品和聚合物材料

通知日期:2025年11月12日

发布部门:化学和石化部(DCPC)

撤销 14 个QCO(涉及化学品、聚合物和纤维材料):

●化学品(2种):对苯二甲酸(Terephthalic Acid)、乙二醇(Ethylene Glycol)

●聚合物与塑料(7种):聚丙烯(PP)模塑/挤出材料、聚乙烯(PE)模塑/挤出材料、聚氯乙烯(PVC)均聚物、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乙烯-醋酸乙烯酯(EVA)共聚物、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聚氨酯

●纤维与纱线(5种):100%聚酯纺纱(灰白纱)、聚酯工业纱(IDY)、聚酯短纤维(PSF)、聚酯连续长丝全拉伸纱、聚酯部分定向纱

这些撤销对下游包装、纺织和模塑行业影响最大。

📌 第二次撤销:7 种金属材料

通知日期:2025年11月13日

发布部门:矿业部

撤销 7 个QCO(涉及金属材料):

●金属(7种):精炼锌(Refined Zinc)、初级铅(Primary Lead)、精炼镍(Refined Nickel)、锡锭(Tin Ingot)、镍、铝及铝合金、铜

这些撤销主要影响金属加工和电子行业。

总体规模:已撤销超过 21 个QCO,更多预计跟进,总覆盖化学、塑料、纺织、金属和钢铁等关键上游行业。

📌 其他行动

2025年10月22-24日,早前撤销的 6 个QCO(补充行动):包括聚氨酯、丙烯腈、马来酸酐、苯乙烯等化学品。

2025年11月21日,钢铁部暂停执行 55 个IS标准下的QCO(非完全撤销,而是临时暂停):

●42个标准(用于工程产品、汽车、耐用品的钢材等级):暂停 3 年。

●13个标准(用于高精度特种钢,如需高强度/硬度/热稳定性的 niche 应用):暂停 1 年。

📌 什么是QCO?为什么会出现撤销?

QCO简介:Quality Control Order(质量控制令)是印度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 (BIS) 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旨在确保进口和国内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低质进口品冲击本地市场。自 2018 年起,印度政府通过QCO覆盖了数百种产品(如化学品、纺织、钢铁等),要求产品必须获得BIS认证才能进口或销售2014 年,印度只有 14 个QCO,涵盖 106 种产品;而现在,印度已有超过 187 个QCO,涵盖超过 769 种产品。

QCO 最初是在“自力更生印度”(Atmanirbhar Bharat)计划下推出的,旨在遏制低质量进口,提高国内制造业标准。然而,随着其范围迅速扩展到各个行业,实施中导致合规成本高企、供应链中断,尤其影响中小企业。

撤销的触发:2025年10月,印度高水平非金融监管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二份报告,建议审视并优化QCO框架,以平衡质量监管与“营商便利”(Ease of Doing Business)。这促使政府在短期内快速行动,撤销或暂停部分QCO。

撤销原因:政府官方解释

●简化合规与降低成本:QCO导致测试重复、认证延误(外国制造商BIS申请曾暂停近 5 年),增加进口商和中小企业的负担。撤销后,可加速审批、减少成本。

●确保原材料供应:上游原材料短缺影响下游产业(如纺织出口),撤销有助于稳定供应链、降低输入成本,支持“印度制造”(Make in India)。

●行业压力与改革响应:中小企业和出口商长期抱怨 QCO 造成“监管疲劳”,委员会报告建议“非金融监管改革”以避免贸易不公。

●行业受益:化学/塑料/纺织企业获重大缓解,预计降低 10-20% 的合规成本;钢铁暂停有助于中小企业获取廉价钢材,支持汽车/消费品制造。

(来源:贸易夜航)

4.商务部:对美日韩等国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11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77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53号公告、2021年第34号公告和2022年第2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日本公司:东丽株式会社 (Toray Industries, Inc.)26.9%、DIC株式会社(DIC Corporation)27.3%、宝理塑料株式会社(POLYPLASTICS CO., LTD.)25.2%、东曹株式会社(Tosoh Corporation)25.6%、出光复合材料株式会社(IDEMITSU FINE COMPOSITES CO., LTD.)33.6%、住友电木株式会社(Sumitomo Bakelite Co., Ltd.)34.5%、其他日本公司69.1%;

美国公司:苏威特种聚合物美国有限公司(Solvay Specialty Polymers USA, LLC)214.1%、富特朗实业有限公司(Fortron Industries LLC)220.9%、其他美国公司220.9%;

韩国公司:东丽尖端素材株式会社(Toray Advanced Materials Korea Inc.)26.4%、HDC聚合物株式会社(HDC POLYALL Co.,Ltd.)32.7%、其他韩国公司 46.8%;

马来西亚公司:宝理塑料(亚太)公司(Polyplastics Asia Pacific Sdn. Bhd.)23.3%、迪爱生复合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DIC Compounds(Malaysia) Sdn. Bhd.)40.5%其他马来西亚公司40.5%。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来源:国际商报)

5.中国贸促会:9月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持续处于高位

中新社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 尹倩芸)中国贸促会27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9月全球经贸摩擦指数为106,持续处于高位。全球经贸摩擦措施涉及金额同比增长7.9%,环比下降15.6%。

从国别指数看,在监测范围内的20个国家(地区)中,印度、美国和俄罗斯的全球经贸摩擦指数位居前三,美国的全球经贸摩擦措施涉及金额已连续15个月居首。

从行业指数看,在监测范围内13个主要行业中,经贸摩擦措施的冲突点聚焦于电子、运输设备、医药、机械设备和化工行业,其中电子行业经贸摩擦指数居首。

从分项指数看,贸易救济措施指数在五类分项措施指数中居首位。贸促会新闻发言人杨帆称,传统贸易救济调查再次成为各国保护本国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工具。

在涉华经贸摩擦方面,19个国家(地区)涉华经贸摩擦指数为115,仍然处于高位。其中,印度涉华经贸摩擦指数最高,半导体、电池和铜缆等行业涉华经贸摩擦指数处于高位。当月19个国家(地区)涉华经贸摩擦措施涉及金额同比下降36.6%,环比上升9.6%。(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