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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德媒:面对中国电动汽车,欧洲的六大考虑
来源: | 作者:商务协会 | 发布时间: 713天前 | 16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印发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扎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信保公司营业机构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更大力度支持贸易高质量发展、贸易强国建设。
《通知》围绕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防风险、补损失、促融资、拓市场等作用,提出6方面约30项举措,重点包括:一是积极响应企业诉求,坚决落实短期险相关工作安排,积极保障出口前风险,用好进口预付款保险,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二是加大外贸供应链国际合作承保力度,完善跨境电商、海外仓专属产品服务,积极融入市场采购贸易、保税维修、外贸综服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三是聚焦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完善国际运输、广告、文化、维护维修等领域承保服务,探索将更多数据要素纳入承保评审,加强银保数据合作。四是深化内贸险和出口险协同,拓展产业链承保范围,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五是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发挥中长期险和海投险作用,保障标志性工程,优化简化业务手续,支持“小而美”项目,提供定制化风险解决方案,提升综合承保能力。六是向中小微外贸企业适度倾斜资源,提升企业投保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积极拓展线上保单融资业务,提供更多普惠性质的风险管理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科学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协作联动,提升工作合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以务实管用举措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助力外贸质升量稳。(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2、德媒:面对中国电动汽车,欧洲的六大考虑

德国《焦点》周刊517日文章,原题:中国电动汽车堆积在德国港口——现在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美国要求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但欧盟尚未决定。以下是欧洲面临的6种现实考虑。

1、欧盟比美国行动更谨慎,因为它更多受益于开放的汽车贸易。欧盟目前正在审查是否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许多政界人士对此公开反对。这种主张可以通过欧盟与中国在汽车方面的贸易关系来解释:大众汽车在中国销量位居第二,宝马在中国的销量是在德国的两倍多,梅赛德斯-奔驰1/3的收入来自中国……美国制造商主要在国内市场赚钱,而欧洲品牌尤其是德国品牌,由于区域内市场较小,更需要中国。

2、德国电动汽车出口多于进口。2023年,德国向其他国家出口的电动汽车数量明显多于进口,且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进口。在2023年进口的电动汽车中,来自中国的数量位居榜首,约13万辆,但总体比例无变化。

3、中国汽车出口量越来越大。过去几年的出口数据也解释了为何德国一些政客呼吁对中国汽车征收保护性关税。对于国内市场,中国在2023年生产的汽车数量与2020年差距不算太大。而在出口方面,中国2023年输出约500万辆汽车,是2020年的5倍。

4、通过滚装船占领市场?相当困难。中国汽车制造商比亚迪目前正利用200米长的巨型滚装船将其车辆运往欧洲。不过,即使这家中国车企只向德国派遣船只,每年带入德国的车辆也不到20万辆。作为比较,2023年,德国向中国运送了近20万辆汽车。每年处理160万辆汽车的不来梅港的一位发言人表示,中国电动汽车尚未成为负担。

5、即使10%的市场份额也会让欧洲损失上百亿。中国汽车制造商不必在欧洲占据50%的市场份额,就能让欧洲付出高昂代价。安联贸易计算出,即使中国汽车仅占据欧洲市场份额的10%,欧盟也会损失约270亿欧元的附加值。

6、可能的方案:在欧洲生产。作为市场准入的回报,中国允许制造商在当地生产。第一批中国公司正计划在欧洲生产:奇瑞将搬进巴塞罗那的前日产工厂,比亚迪在匈牙利建立自己的工厂。它们更有可能通过在欧洲制造车辆,而不是通过海运,来占领欧洲市场,这样它们在欧洲将保留更多的附加值。为此,中国汽车制造商还需要一个经销商和汽车修理网络,这意味着它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作者克里斯蒂安·马森加布,青木译)信息来源:环球时报)

3.菲律宾修订《药物成品和原料进出口指南》

近日,菲律宾发布通报,修订《药物成品和原料进出口指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第2013-032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忘录通告(FMC),规定只有有效的FDA运营许可证(LTO)和产品注册证书(CPR)才能向海关(BOC)提交药品产品以办理放行手续。

然而,为了确保公众只获得质量有保证的药品产品,有必要通过措施加强对分销链的市场控制。通过基于风险的监控方案和严格的控制,应防止劣质和假冒药品产品进入供应系统。

因此,作为RA No. 9711赋予的权力和职能部分,要求相关药品企业通知每一笔药品产品和原料的进出口是必要的,以加强FDA的整体市场监管和控制职能。为了公众健康,药品产品和原料的进口和出口活动由FDA进行监管和监督。

该法规将于2024年7月2日生效。(来源:TBTSPS技贸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