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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税率11.81%,巴基斯坦对华“头孢”作出反倾销终裁;巴西对华酚醛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 | 作者:商务协会 | 发布时间: 81天前 | 4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巴基斯坦对华头孢氨苄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1月1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8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头孢氨苄(Cefadroxi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生产商/出口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Anglikang Pharmaceuticals Co., Ltd.)税率为8.6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1.81%,措施自2025年9月1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2941.9090项下的产品,产品用于治疗细菌引起的感染,如皮肤、咽喉、扁桃体、尿路等感染。作为仅供出口的原材料或用于外国援助项目以及符合《1969年海关法》规定的任何出口或外国援助项目免税计划的涉案产品不适用反倾销税。

2025年5月21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头孢氨苄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17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1.64%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四个月。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6/01/ADC-68-FD-Notice-Cefadroxil.pdf

延伸阅读:

此次反倾销税的实施将重塑中巴医药贸易格局。数据显示,浙江昂利康凭借8.61%的较低税率,可能在巴基斯坦市场保持竞争优势,而其他中国企业需应对11.81%的更高关税压力。从技术特点看,头孢氨苄的合成工艺复杂性决定了其生产门槛,但成本差异仍是贸易摩擦的焦点。未来五年内,巴基斯坦可能进一步关注此类产品的技术合规性,推动本地化生产或技术合作,以降低对外依赖。头孢氨苄作为广谱抗生素,其疗效与安全性在临床中已得到长期验证。技术方面,其生产需严格遵循质量控制标准,包括原料纯度、制剂工艺等环节。当前全球市场中,发展中国家倾向于通过关税手段保护本土制药产业,,而中国凭借规模化生产优势持续扩大出口。此次反倾销案表明,技术标准与贸易政策的互动将成头未来行业竞争的关键变量。(综合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中国报告大厅)

二、巴西对华酚醛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6年1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6年第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SK Crios Produtos Químicos Ltda于2025年4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酚醛树脂(葡萄牙语:resinas fenólica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9.40.11、3909.40.19、3909.40.91及3909.40.9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resinasfenolicas@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in.gov.br/web/dou/-/circular-n-2-de-15-de-janeiro-de-2026-681430926

三、印度尼西亚对中国武钢集团有限公司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6年1月13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武汉钢铁有限公司(Wuhan Iron and Steel Co., Ltd.)生产的铁或非合金钢热轧板卷(Hot Rolled Coi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对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从价税17.55%或从量税95.02美元/公吨计征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1.四个月(实际临时反倾销税等于建议的反倾销税);2.六个月或九个月(实际临时反倾销税低于建议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20、7208.39.30、7208.39.40、7208.39.90、7208.90.10、7208.90.20和7208.90.90。

2025年9月1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武钢集团有限公司[Wuhan Iron & Steel (Group) Co.]的铁或非合金钢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kadi.kemendag.go.id/unduhan-file/a0d4ea02-1d6f-42ee-9f99-51bc5c28dd9d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