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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印度对华启动多起反倾销调查,涉多类化工产品,最高税率超40%
来源: | 作者:商务协会 | 发布时间: 12天前 | 3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一、印度对纯碱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二、印度对华氯甲酸乙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三、印度对涉华四氮六甲圜启动反倾销调查

四、印度对华1-(3,5,5,6,8,8-六甲基-6,7-二氢萘-2-基)乙酮启动反倾销调查

五、印度对华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六、印度对华玻璃纤维棉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七、印度对涉华尼龙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八、印度对涉华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九、印度对华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十、印度对涉华弹性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一、印度对纯碱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2026年3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Alkali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of India (AMAI)提交的申请,对进口纯碱(Soda Ash)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83620。本案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5年9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6/271033.pdf

二、印度对华氯甲酸乙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3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aushak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任何浓度的氯甲酸乙酯[Ethyl Chloroformate (ECF) in any concentration]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5 12 90项下的产品以及2915 13 00和2915 90 99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6/271039.pdf

三、印度对涉华四氮六甲圜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3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Kanoria Chemicals & Industries Limited和Simalin Chemical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俄罗斯和阿联酋的四氮六甲圜(Hexamin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2910项下的产品以及29212990和 293369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以及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6/271041.pdf

四、印度对华1-(3,5,5,6,8,8-六甲基-6,7-二氢萘-2-基)乙酮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Keva Fragranc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1-(3,5,5,6,8,8-六甲基-6,7-二氢萘-2-基)乙酮[1-(3,5,5,6,8,8-hexamethyl-6,7-dihydronaphthalen-2-yl)ethenon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439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3/Initiation%20Notification%20English%20Tonalide%20%281%29.pdf

五、印度对华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Aceto Acetyl Derivatives of aromatic or hetrocyclic compound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242920、29242990和2924293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8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8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0月1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0/2021-Customs(ADD)号称,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生产商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Qingdao Haiwan Specialty Chemicals Co., Ltd.)为24.79%,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Co., Ltd.)为26.64%、其他生产商为44.90%。措施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10月13日终止。该措施不适用以下产品:乙酰乙酰苯胺(AAA)、2',4'-二甲基乙酰基乙酰苯胺(AAMX)、乙酰基乙酰邻甲氧基苯胺(AAOA)、乙酰乙酰邻甲基苯胺(AAOT)、乙酰乙酰邻氯苯胺(AAOCA)。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3/English%20Arylides.pdf

六、印度对华玻璃纤维棉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3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Faced Glass Wool in Rol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欧文斯-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Owens Corning Guangzhou Fiberglass Co., Ltd.)反倾销税为14.60美元/吨,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为400.23美元/吨。该措施不适用于平板状或片状的玻璃纤维棉。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70199010、70199090、70191900、70193900和70195900项下的产品。

2019年9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U.P. Twiga Fibergla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22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1年3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4/2021-Custom(ADD)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60-400.2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3月17日终止(现已延至2026年6月17日)。

2025年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U.P. Twiga Fibergla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以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6/270971.pdf

七、印度对涉华尼龙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尼龙长丝纱线(Nylon Filament Yar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如下:中国为236-782美元/吨,越南为684-827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2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所有不含尼龙或聚酰胺的人造长丝纱线。以下产品被明确排除在涉案产品范围之外:单丝纱线、散装连续纱线、尼龙66纱线、热熔纱线、低熔点纱、粘合纱、导电纱、抗静电纱、诺梅克斯和芳纶纱、840旦及以上高强度纱。

2024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entury Enka Private Limited、Gujarat Polyfilms Private Limited和Oriilon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尼龙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3/FF_English_NFY.pdf

八、印度对涉华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3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分子量3000-4000的聚醚多元醇(Flexible Slabstock Polyol, FSP)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详情如下:中国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Wanhua Chemical Group Co., Ltd)为207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318美元/吨,泰国生产商Dow Chemical Thailand Limited为72美元/吨,泰国其他生产商为141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2910和3907299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Manali Petro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聚醚多元醇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3/NCV%20Final%20Finding_FSP%20OI%2017032026.pdf

九、印度对华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3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4,4'-Diamino Stilbene 2,2'-Disulphonic Acid,(DASD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具体如下:生产商彩客华煜化学有限公司(Tsaker Huayu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的最低限价均为3453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5940和2921429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2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Deepak Nitri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3/NCV%20English%20Final%20Finding%20DASDA.pdf

十、印度对涉华弹性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3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弹性长丝纱线(Elastomeric Filament Yarn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详情如下:中国为880-2033美元/吨,其中生产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Xinxiang Chemical Fibre Co.,Ltd.)为1664美元/吨、杭州青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angzhou Qingyun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和诸暨清荣新材料有限公司(Zhuji Qingrong New Materials)Co., Ltd.均为880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2033美元/吨;越南为794-1262美元/吨,其中生产商HS Hyosung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和Hyosung Dong Nai Co. Ltd.均为794美元/吨、越南其他生产商为1262美元/吨。以下产品不征税:彩色弹性纱线(黑色除外),LYCRA®弹性长丝纱线,经轴卷装弹性纱线,纸尿裤用弹性长丝纱。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24400和540411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ndorama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弹性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6-03/%28NCV-English%29%20FF_EFY%20.pdf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